关于停止受理一体化资质申请的紧急通知

苏建审批函[2014]327

 

各市、县住房局(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

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4]670号通知精神,我办于201411517时起,不再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所有等级的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67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