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建筑业实施在地统计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资质建筑业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对建筑业企业按现行行政区划实施属地管理,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升级版V6.0也做出相应调整(预计1月15日更新)。因此,我市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企业)一律按注册地进行统计,统计管理部门由建设、交通、水务、园林的行业部门调整为江北新区及各区建设主管部门。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主要事项

1、原隶属于建筑市场监督站、市政服务中心、装饰发展中心、交通局、水务局、园林局、地矿局等管理部门的企业,系统中将自动按企业注册地将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调整为相应区建设主管部门代码,企业代码不变。

2、原隶属于市辖区管理部门的企业,请按注册地与相应区建设主管部门联系,变更上级主管部门代码和企业代码。

3、注册地在原白下区企业的主管部门变更为秦淮区建设局、注册地在原下关区企业的主管部门变更为鼓楼区建设局,企业代码由上述两区建设局重新编号。

4、注册地划入江北新区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变更为江北新区建交局,企业代码由新区建交局重新编号。

二、相关要求

1、建筑业企业应认真落实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上报要求。

2、相关建筑业企业需先完成相应变更调整,再开展年报的报送工作。

3、企业变更时,请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企业版)”,在“系统管理”——“用户变更”中修改企业代码和上级主管部门代码,同时一定要选择“生效年度”——2020年和“生效月份”——12月份,最后点“确认”即可。

4、企业请及时与相应区建设主管部门联系。

附件:建设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