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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16]104号)宣贯会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04号)。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定于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广州路185号11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有意愿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企业的法人代表。
四、相关要求
1、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 宁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建库方案》、《申报表》请自行网上下载。
2、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并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
联系人:市政处 童 越 联系电话:86991068
建管处 张学敏 联系电话:84632214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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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05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