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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统计报表补报及数据变更通知
一、事项名称:江苏省统计信息系统报表补报及数据变更。
二、办事依据:《江苏建筑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三、办事程序及要求:
㈠统计年报数据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造成漏报的,以及年报数据误报的的企业,请于2016年6月1日前登陆“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企业版)”补报或变更数据。
㈡统计年报补报或变更网报报表及资料,经所在省辖县(区)、市建筑业统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厅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核实确认。
㈢统计年报补报或变更,应提交如下资料:
⒈ 补报申请或数据变更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⒉ 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⒊ 补报或数据变更统计培训发票复印件。
㈣初次受理的主管部门应审核原件,后续审核的主管部门应核实复印件。
四、办理时间及期限:
2016年6月1日前,每周二受理。
五、办理地点:解放路44号南楼309室。
六、咨询电话:025-84632202、84632212。
发布时间:2016-05-03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