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统计报表补报及数据变更通知

一、事项名称:江苏省统计信息系统报表补报及数据变更。

二、办事依据:《江苏建筑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三、办事程序及要求:

㈠统计年报数据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造成漏报的,以及年报数据误报的的企业,请于201661日前登陆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企业版)补报或变更数据。

㈡统计年报补报或变更网报报表及资料,经所在省辖县(区)、市建筑业统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厅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核实确认。

㈢统计年报补报或变更,应提交如下资料:

  补报申请或数据变更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补报或数据变更统计培训发票复印件。

㈣初次受理的主管部门应审核原件,后续审核的主管部门应核实复印件。

四、办理时间及期限:

201661日前,每周二受理。

五、办理地点:解放路44号南楼309室。

六、咨询电话:025-846322028463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