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015年监理第11批延续注册贴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15年监理第11批延续注册证书应按要求贴标。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收齐,于12月17日前交建管处监理科一楼大厅7号柜台,联系电话:84632209。自即日起省厅行政审批中心不再接受企业自行前往贴标,须由市级主管部门集中贴标,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日期交齐贴标证书,逾期未贴标的将顺延至下一批。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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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十一批监理延续贴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