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15年第6批延续,第24、25批变更注册证书应按要求贴标。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收齐,于8月21日前交建管处监理科一楼大厅7号柜台,联系电话:84632209。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