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管字〔2014〕35号
各区(浦口、六合、江宁、溧水、高淳)资质管理部门、有关工程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14〕660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核查对象
二、核查时间
请各区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理企业于
三、核查程序
1、企业登陆“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资质核查栏目,下载建设部系统数据后,上报资质核查数据。
2、企业在提交核查材料前须确保部系统、省系统和市建管处“网上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企业资质信息和国家注册人员信息数据一致。资质信息不一致的需在省、市系统中提交更新,未在省、市系统中进行身份确认的人员需办理身份确认。
3、市区企业将核查资料报市建管处一楼大厅7号监理管理科柜台,注册地在浦口、六合、江宁、溧水、高淳区的企业将核查资料报所在区主管部门,由区主管部门统一报市建管处一楼大厅7号监理管理科柜台。
四、核查资料
本次核查需提交以下资料:
1、资质证书所有副本原件(需统一送省厅加盖核查章);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期内信用手册复印件一份;
4、国家注册执业人员核查表,Excel文档发jgcjlk@163.com(附件2);
5、国家注册执业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6、企业近两年有无第158号部令第十六条所列的不良行为的情况说明(自行逐条核实,加盖企业公章)。
7、区主管部门另提供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汇总表,Excel文档发jgcjlk@163.com(附件3)。
为保证本次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即日起至
以上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建管处监理管理科联系,电话:84632209、84632219。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