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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014年第6批延续注册、第21批变更注册贴标的通知
关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014年第6批延续注册、第21批变更注册贴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014年第6批延续注册及第21批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已公布,变更注册及延续注册证书应按要求贴标。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收齐,于6月10日前交建管处监理科。“变更证书”封面请标注出有蓝色下划线附件发放清中的“序号”、“延续证书”封面请标注出有蓝色下划线附件清单中的“防伪标贴编号”(用自粘性标贴)。
另附发放清单
南京市建管处监理管理科
2014-5-28
发布时间:2014-05-29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