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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变更注册贴标的通知
关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013年第七批、
14年第一批初始注册及2014年第一批延续、第四第五批变更注册贴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013年第七批、14年第一批初始注册及2014年第一批延续、第四第五批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已公布,变更注册及延续注册证书应按要求贴标。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收齐,于
另附发放清单
南京市建管处监理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4-03-10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