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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批初始注册证章发放及第九批延续注册贴标的通知
关于第五批初始注册证章发放及
第九批延续注册贴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13年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第五批初始注册及第九批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已公布。初始注册证章凭接受凭证领取,延续注册证书应按要求贴标。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收齐,于
另附发放清单
南京市建管处监理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4-01-10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