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宁建宣字[2013]3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小型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委负责对所属小型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管理和工作指导。
二、培训对象
持《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的小型项目管理师(有效期3年),需继续执业的均需参加继续教育。逾期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其执业证书自行失效。
三、培训内容
小型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不分专业,主要内容为建设工程法规、项目管理和小型项目施工技术等专业课程。
四、培训学时
小型项目管理师在执业有效期内须完成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30学时为必修课,30学时为选修课。必修课30学时采用集中面授方式进行(其中建设工程法规课程8学时,专业课程22学时),选修课30学时为自学。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企业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进入“江苏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登陆小型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根据小管师所处地区选择培训单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不予受理。
2、网上报名成功后,凡选择南京市住建委委托的南京房地产教育培训中心的考生,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及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培训费、相关学习资料等用品等,前往中华路110号3楼310室,现场缴费。
3、为保证培训质量,每批次培训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报名人数较多时应分批次进行,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已报名但未收到培训信息的等待下期通知。
4、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期间考勤及课堂纪律要求,认真学习。培训期间违反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培训的不准参加考试。
5、企业、小管师报名具体步骤及培训单位网上审核具体步骤参照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办法执行。
六、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小型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费用包括教材费、培训费和报名费。教材费按实收取;培训费按40学时计算(必修课30学时、利用选修课的10学时集中进行自学辅导),培训课时费参照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标准,具体以培训单位所在地物价部门的审批为准;报名费20元。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教材由培训单位按需求购买。
七、培训成绩查询
企业或参加培训人员可于培训结束20天后通过“江苏建筑业网”的“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登陆小型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培训情况查询。
八、准考证及合格证
1、准考证由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由培训单位打印发放。
2、培训合格证由系统自动生成,由培训单位打印、盖章、颁发。
南京市住建委宣传教育处联系人:王小丹 83753556(兼传真)
市建管处联系人:蔡 玲 84632236
市装饰办联系人:费永忠 83630012
市市政管理处联系人:陈 芳 86996681
市园林工程管理处联系人:张 玉 83242967
南京房地产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蔡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 :52333431,52335383,52333433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