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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南京市出台《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

南京市出台《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

民工讨薪大都是工程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一些不规范的包工头卷款跑路所致。对此,南京市开始针对性地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立法的形式,规范工程项目的发包和分包行为,切实解决这一突出矛盾。

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每年底的讨薪大军中,大部分受害民工,都是被接手分包工程的小包工头所蒙骗。对此,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将逐步消除“包工头”这一存在了十几二十年的不正规行当,今后想以个人名义承揽工程,不仅要 “考证”,成为职业建筑劳务经理,还要接受多方监管。

据悉,该规定还对建筑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将恶意欠薪纳入其中,一旦发生类似事件,施工企业就要被扣分,信用分越低,今后参加招投标中标的概率就越低。而对于建筑工程中的违法分包、转包等,一旦发现,施工企业将被清理出南京建筑市场。

为防止施工单位欠薪,我市还实行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具体为:总承包特级企业100万元,总承包一级企业70万元,总承包二级企业50万元,总承包三级企业20万元;专业承包一级企业50万元,专业承包二级企业20万元,专业承包三级企业10万元。期满一年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可以退还本企业保障金总额的20%;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每年分别退还余额的30%,但累计退还的数额最多不超过缴纳标准的70%。

另外,《规定》还明确,我市建筑工人今后将以市民卡为载体,接受实名制管理,上下班打卡,每月工资都有记录,工人讨薪缺乏证据的情况今后也将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