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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撤回江苏省淮安市楚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249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关于拟撤回江苏省淮安市楚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249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苏建建管〔2012〕100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2011年9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了2011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苏建建管〔2011〕616号),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处理意见,责令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从
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主管单位按本通知公示名单,逐个告知所辖每一家企业。公示期内,拟被撤回资质的企业如有异议,可向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和资质动态核查合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复审后,确定最终意见。资质撤回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相关要求注销企业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
联系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栾印葆,025-51868691。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发布时间:2012-03-01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