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工局副局长赵正嘉在南京市建筑劳务经理制度
交流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去年九月份,我局正式出台了《南京市建筑劳务经理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全国在行业内首份就加强“包工头”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它将建立建筑劳务经理制度与破解分包管理难题紧密结合起来,这也是我市在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上的一个新的探索。
刚才,三家建筑施工企业代表和一名建筑劳务经理代表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建管处田成同志也对近一年来建筑劳务经理制度的推行情况做了总结,大家讲得很好。今年,我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市委提出的“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把“转型升级推进科学发展、创新创优提升监管水平”作为工作主题,坚持以推行建筑劳务经理制度为抓手,以促进建筑业发展为目标,在用科学发展观推动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刚才田成同志在总结中都谈到了,我都赞同。
下面,我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建筑劳务经理制度讲两点意见,深入推行劳务经理制度,必须要突出“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明确”:
一、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和思路来正确看待,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建筑劳务经理制度是加强分包管理的一个创新举措,是针对当前市场中存在的“包工头”这一特殊群体、加强监管的一项大胆尝试,我们也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在试行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和挫折,它产生的成效也不可能是立竿见影的,这就需要我们以必胜的信心、持久的耐心去全力推进。当然,推行建筑劳务经理制度还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建筑业的发展,这是根本,也是衡量建筑劳务经理制度成败的关键。要实现这个目标,我认为要抓住三个要点:
一是推行劳务经理制度必须为规范分包管理服务。我们推行劳务经理制度,不是简单地给“包工头”培训发证,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管理。这是我们这项制度出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包工头是劳务分包管理的重点,也是劳务分包管理的难点,下一步我们还是要加大工作力度,让更多的企业贯彻执行好《暂行办法》,让更多的“包工头”自觉转化为劳务经理,真正让劳务经理参与劳务管理。
二是推行劳务经理制度必须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我们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完善劳务经理管理软件,实现企业、项目、劳务经理三者之间的关联,要适时公开劳务经理的个人信用信息,加强对他们的监管,形成“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良好氛围,从而维护好民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讨薪、敲诈企业等危害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是推行建筑劳务经理制度必须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要坚持用全局的眼光去看待推行劳务经理制度,充分认识推行这项制度的重要性,在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方面;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质量监督以及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
推行劳务经理制度,还需要把握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从当前看,主要是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全面推进《南京市建筑劳务经理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对建筑劳务经理聘用与业绩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让更多的企业真正了解劳务经理制度的意义,让更多的包工头参与劳务经理培训获取证书,让更多的施工企业选择信誉优良的劳务经理,使劳务经理制度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深化。刚才田成同志讲的“四个结合”我看就切实可行。
二是要继续加强建筑劳务经理信息化建设。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健全劳务经理信息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将劳务经理的信息全面公开,使企业和社会掌握劳务经理的信息,从而形成优胜劣汰的模式;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大对劳务经理的管理力度,对还没培训领证的要促进他们尽快来参加培训领证,对劳务经理未进行业绩备案的要督促他们及时来办理,对劳务经理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或者有其他不良行为的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我们。
从长远看来, 首先还是要解决认识问题,要在推行劳务经理的认识层面上要形成新共识。要统一思想,要认识到,推行劳务经理不仅是为了加强对“包工头”的管理,也是践行为民工服务的重要体现,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证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就是要在探索劳务经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上取得新突破。我们要把劳务经理与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大病医疗保险等工作结合起来,要以劳务经理制度为纽带,探索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为建筑市场的监管提供有效的手段。
同志们,劳务经理制度是一项新的管理尝试,应该说是对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和劳务经理本人都是一件有益的事情,希望我们大家能共同努力,把这项制度贯彻落实好,促进南京建筑业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