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07年度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持证上岗情况上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07年度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

持证上岗情况上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各区县建管部门、外地驻宁办事处、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做好07年度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持证上岗情况上报工作,配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07年度信用等级的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在宁建筑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均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持证上岗情况上报表》,并按期上报;本市各区县建管部门、外地驻宁办事处负责督促或汇总上报。

  二、填表须知:

1、可纳入统计范围的证书种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建设部印制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制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产业部人事局负责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人事部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印制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江苏省公安厅印制的《江苏省爆破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江苏省爆破员作业证》、《江苏省爆破器材保管员证》等。

2、企业编号按《信用手册》上的12位数字填写。要求清楚、准确,便于查寻。

3、工人持证上岗率的计算:

持证率(%)= 已持证技工人数 / 技工人数×100%;

技工人数=在宁总人数-(管理人员+辅助工);

4、技工人数统计口径:

1)以在建工程项目统计:如专业、劳务工程为本企业工人施工生产,则在本企业栏目统计填写,如不够填写,则复印;如分包给其他企业,并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则将相应信息填写在“工程分包企业情况”栏目;

2)工程已竣工(完工):如为本企业工人施工生产,则集中统计填写在合计栏;如为分包,则只需在“情况说明”栏目内填写;

3)如本年度在南京地区无工程,则需在“情况说明”栏目内简述。

 三、考核标准:

  107年度技术工人持证率≥70%的,信用评定时该项不扣分;

  207年度技术工人持证率在60%69%的,信用评定时该项扣6分;

  307年度技术工人持证率∠60%的,信用评定时该项扣11分;

  4、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报表”的,将视为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率未达标。

 四、非事业单位性质“体育场地施工”专业资质企业,本年度企业技工持证上岗情况上报表采用在“情况说明”栏简述的形式。

 五、上报时间及地点:200711520071231止。

 上报部门: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分包管理二科(解放路44号南楼406室、410室)  联系、咨询电话: 84632202   84632222     传真:84632207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OO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持证上岗情况上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