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工作的通知
宁建管字[2006]8号
各区县建管部门、各驻宁办、各在宁建筑业企业:
为切实贯彻建设部建市[2005]131号文和市建工局宁建工[2006]30号文的精神,力争实现2006年6月底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60%的目标,现将2006年“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上报阶段。凡在我处注册备案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在宁施工工程和操作工人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并填写一线技术工人“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工作计划表(表格见附件)。在宁设有驻宁办的,企业表格由驻宁办统一汇总上报。计划表应于
二、全面贯彻实施阶段。从
三、检查整改阶段。从
希望各建筑施工企业能积极行动起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确保该项工作全面达标,从而不断增强企业和工人的素质, 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水平,真正达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目标。
附件: 1、“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工作计划表(企业填报)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